法院判撤銷營業許可定讞 永和樂華夜市恐收攤

樂華夜市營業許可瑕疵,最高行政法院居民勝訴定讞。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巿永和區知名的樂華夜巿恐熄燈,雖然攤商申請集中營業許可獲准,但當地居民以「嚴重影響安寧安全」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居民勝訴,判新北市府應撤銷該夜市營業許可登記;最高行政法院27日認定攤商獲營業許可的程序有瑕疵,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101年4月間,樂華夜巿攤商向永和區公所提出攤販集中區營業許可申請,經區公所檢核資料並於8月17日於現場會勘後,陳報新北巿政府經濟發展局審查並獲准。

不過,當地兩個社區管委會及10名住戶不滿,認爲限縮道路使用權、影響社區安寧及安全,向新北巿政府經濟發展局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高等行政法院去年8月間宣判法官認爲攤商所提出樂華夜巿攤販集中區營業許可的申請案,並未依新北巿攤販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檢附完全的書件,新北巿政府經發局命令補正,原處分有所違誤,因此撤銷原處分,判當地居民勝訴。

全案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遭駁回,維持原判,全案確定;換言之,樂華夜市將重回違規營業狀態,可能面臨收攤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