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賴赴立院國情報告!游盈隆3點質疑「如公審」:屈辱的安排

準總統賴清德。(資料照,姚志平攝)

立法院昨(13)日由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協商,針對準總統賴清德國情報告案進行討論,不過對於「即問即答」、「統問統答」模式無法達成共識。臺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提出三點質疑,並認爲這樣的安排形同立法院將「公審賴清德總統」,有識之士也應羣起反對,站出來大聲說NO。

游盈隆今在臉書提到,立法院急於研議有關「總統赴立院報告」相關事宜,是在野黨有意給新總統下馬威,但他認爲,這是臺灣破天荒第一次,新總統很可能在近期受邀去國會做國情報告,牽涉整體憲政體制運作、政黨角力與憲政慣例的建立。

游盈隆指出2005年修憲,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款「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這提供了一個法源,一個依據,提供總統與全體立法委員面對面的互動機會,有借鏡美國總統每年在聯邦參衆兩院發表國情諮文的意涵。

游盈隆進一步說,美國新任總統在上任一年後,才發表第一次國情諮文(the State of Union),向國會及全國人民報告國家當前的狀況,畢竟纔剛上任或還沒上任多久,不適合發表工作報告。游盈隆說取而代之的是,美國總統通常會在就職第一年的百日前後,向國會兩院發表演說,最近的例子是,拜登總統2021年4月28日發表國會演說。

對於總統赴立院做國情報告一事,游盈隆提出三點質疑,包括一、新總統有必要上任後,立刻去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嗎?二、新總統何時去立院發表國情演說較適當?他認爲至少上任後三個月,之後每年一次,大約四月發表國情諮文,比較妥當。三、總統發表國情演說後,應否接受立委詢答?

游盈隆強調,這樣的安排形同立法院將公審賴清德總統,就算賴清德基於不明的理由,願接受這種屈辱的安排,有識之士也應羣起反對,站出來大聲說NO。因爲這將徹底顛覆當前憲政體制的基本理念、制度與價值,也絕非2005修憲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