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共救國軍死50年回覆名譽 國防部要本人申請

軍情局前上校司令於1972年遭槍決,3年前終獲促轉會平反爲軍冤受害者,民進黨立委何志偉15日上午陪同家屬舉行記者會。(葉書宏攝)

軍情局1名上校司令在1972年遭槍決,含冤47年終在3年前獲促轉會平反爲軍冤受害者,家屬向國防部申請回復身分、名譽,得到的迴應竟是「需本人申請」。家屬怒批,「都已死亡50年,難道要從土裡爬出來?」國防部迴應依法行政,若未來修法通過會配合辦理,令家屬更加心寒。

立委何志偉15日陪同這名軍冤受害者女兒舉行記者會。家屬控訴,父親18歲時被軍情局吸收,34歲擔任「反共救國獨立第七縱隊」上校司令,1962年到大陸出任務時被捕、勞改,9年後釋放返臺卻沒感受到自由的土地,被收押1年後槍決,「我當時才16歲,卻再也見不到父親。」

家屬說,父親2019年終獲促轉會平反,認定當初判決爲司法不公,轉向國防部申請回複名譽,軍方卻迴應只有當事人可申請,「人都已經被槍決,死亡50年要本人如何申請?」國防部是在家屬的傷口上撒鹽,如此對待爲國犧牲的軍人。

「爲國家付出,回國後卻只獲得1顆子彈!」何志偉批評,遭國家不當槍決者共755人,其中有56名軍人,國防部軍情局打着依法行政的旗幟,實際上就是不願意面對,試問都已死亡,如何要當事人自己提出申請?政府做錯事情,死者的權利在哪裡。

何志偉強調,軍人犧牲奉獻回覆身分不是隻頒發一張紙,是要實際回覆,要求國防部研議。何志偉也當場詢問,若家屬舉辦告別式,軍方是否出席?國防部代表則允諾會出席。

國防部軍情局上校主任郭良彥表示,軍方很願意處理,但必須依法行政。國防部法律司上校副處長邱新緯補充說,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覆條例》回覆身分、官階是身分專屬權,必須當事人申請,若將來修法通過後,國防部會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