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20億元借款違約,渤海銀行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1月23日晚間,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泛海,000046.SZ)公告披露一起重大訴訟案件。

公告顯示,原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爲由,將泛海控股及其相關公司訴至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公告,該案涉及的金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渤海銀行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已裁定凍結被告名下銀行存款約20.2億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財產。

該案件可追溯至2018年11月,當時泛海控股的境外全資附屬公司中泛集團有限公司向渤海銀行申請不超過20億元人民幣的融資。中泛集團未按期歸還融資的剩餘未還本息,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完成上述債務剩餘本息的償付工作。

渤海銀行在訴訟請求中要求中泛集團償還貸款本金約17.13億元以及相應的利息、罰息、複利,並要求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相關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同時,渤海銀行還請求確認對北京韜鉑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泛海東風置業有限公司40%股權享有質權,並有權以該質押權折價、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公告稱,泛海控股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主要系小額合同糾紛、車險糾紛、勞動糾紛等,未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規定的重大訴訟事項披露標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對於本次訴訟的可能影響,泛海控股表示,鑑於上述訴訟正在進展過程中,目前無法估計對公司的最終影響。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訴訟的進展情況,按照相關監管規則的要求,嚴格履行持續信息披露義務。

另外,泛海控股因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低於1元,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已向泛海控股下發《事先告知書》,擬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強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需與符合規定條件的證券公司簽訂相關協議。

泛海控股於2024年1月22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請主辦券商的議案》。

泛海控股表示,公司董事會同意聘請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爲主辦券商,並與其簽訂《委託股票轉讓協議》。山西證券將爲泛海控股提供股份轉讓服務,辦理證券交易所市場登記結算系統股份退出登記,以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份登記結算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