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超勤加班費 消防員:方式不明
消防局工作權益促進會統計,新北市府沒給近5年的超勤加班費給基層消防員,要求全數返還,新北市消防局已編列3億元,先針對2023年超勤加班費發放。基層消防員認爲,市府沒有說明發放方式,仍充滿疑惑。消防局說,會按月結算,須由消防員主動申請,確認名單、時數後彙整籤辦。
今年9月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與部分消防員到市府抗議,要求返還積欠的超勤加班費。陳姓基層消防員表示,能補申請加班費非常開心,這對有家庭要養小孩,或想成家的人說,都很有幫助,以他爲例,小孩也才小學,加班費若分發下來很有幫助,但大家至今不清楚發放方式,擔心是否是真拿得到錢。
議員陳世軒說,這攸關消防員的權益,市府應該主動公佈,是逐月發還是一定期限發放,是否需要消防員主動申請,亦或人事處主動算,不要讓消防員無所適從。
消防局表示,針對「2023年未休畢超勤補休時數結算計發加班費發放原則」,將依加班時數事實發生月份,於屆滿2年補休期限後,按月結算計發加班費。發放流程部分,則要主動向所屬分隊申請,並確認名單及相關時數後送大隊部彙整,由大隊部統一簽辦,經機關首長同意後核發。
2019年至2022年間的超勤加班費,過去因爲法令,許多消防員加班所累積的補休假,只要2年期限一到,就會自動失效,全國縣市的消防員紛紛走上行政救濟之路。其中臺北、高雄,案件都在最高行政法院上訴中。
陳世軒指出,目前新北市有200多位消防員正在向保訓會申訴,未來不排除啓動行政訴訟。呼籲消防局,若未來行政訴訟判決結果出爐後,希望可以依照相關法源依據,將這4年的超勤加班費還給消防員。消防局迴應,未來可能進行行政訴訟部分,將尊重司法判決,依審判結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