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維秋、徐加金,已被執行死刑!

樊維秋被執行死刑

1月20日,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樊維秋執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樊維秋服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複覈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覈依法覈准樊維秋死刑。

無錫校園持刀傷人案兇手徐加金被執行死刑

1月20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徐加金執行了死刑。無錫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臨刑前,徐加金與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2024年12月17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徐加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徐加金服判,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複覈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覈認爲,徐加金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遂依法覈准徐加金死刑。

來源:新華社

編輯:倪彥弘

編審:魏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