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百年一遇大地震 金管會年初已拉高住宅地震險承保量
金管會是在1月11日宣佈拉高住宅地震險承保能量,當初在921大地震後,發現臺灣民衆的住宅因地震倒塌後,經濟將雪上加霜,因此金管會自2002年開始推動住宅地震險,每張保單承保建物「全倒」的損失彌補,目前已拉高到房屋全倒理賠150萬元、及臨時住宿費用最高20萬元,屬於基本的地震保障。保險期間爲一年期,每年保費1,350元。
但若發生百年一遇的大地震,有投保房屋全倒超過一定比率,住宅地震險要賠付的總金額若超過總承擔限額,則未必每位民衆可拿到150萬元保障,可能會被打折給付,也就是所謂的「削額給付」。
金管會表示,因應投保件數逐年增加,評估必須提高總承擔限額,從原有的1,000億元,提高到1,200億元,限額提高是經過精算的,條件包含現在的有效保單件數,並以421年才發生一次的大型地震,預估可能的最高損失來規劃。
金管會年初也調整限額責任分配。第一層是17家產險共保承擔,承擔限額從原本的42億元,現在提高到50億元;第二層是地震保險基金,從原本的818億元,現在拉高到982億元;第三層是政府承擔,原本限額是140億元,現在拉高到16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