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衝撞警局事件重演 雲林外勤單位設「3號電池」防護杆
每一支強化防撞設施都是水泥制,非常堅固。(周麗蘭攝)
新落成的斗六派出所門前加裝強化阻隔設施,外觀像大型三號電池。(周麗蘭攝)
今年二月間基隆市八堵分駐所遭簡姓男子開小貨車衝撞值班臺,造成值勤中的24歲蘇姓員警殉職。雲林縣警局引以爲鑑,爲避免縣內地板較低的外勤單位遭衝撞攻擊,在30個分局及派出所裝設水泥制的強化阻隔設施,已全部驗收啓用。
2月29日八堵派出所發生值班臺員警遭瘋狂民衆開車衝撞殉職後,縣長張麗善即責成縣警局盤點需強化安全設施的外勤單位。 警察局長李建民指示後勤科盤點有防撞需求的分局、分駐所、派出所總計30處。
後勤科長黃仁男指出,防護杆地下深度40公分、地面上高度80公分,以水泥灌注脫模,防撞效果極佳,有民衆乍看以爲是大型3號電池。
黃仁男說,強化阻隔設施原本僅加裝報閃燈及貼反光條,李局長建議外觀可更活潑,因此在柱體的三角警告標示中彩繪1個萌警,外觀變可愛,兼具防護及裝飾功能。
雲林縣經評估通過地板較低的30處分局、分駐所、派出所總計90支強化阻隔設施,經費149萬元原定於今年追加預算通過再辦理工程,張麗善認爲員警的安全不能等,指示縣警局以最快速度辦理,從今年5月13日簽約、施工、驗收到7月19日全面啓用,僅耗時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