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亂象籲要納管…融資業輕易核貸 銀行沒轍

銀行業者指出,不論是信用卡或者信貸業務,只要申辦的年輕人還是學生,或者是社會新鮮人,銀行都管控嚴格。示意圖,非當事店家。記者陳敬豐/攝影

民法下修成年年齡至十八歲,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年輕人恐因此更早債臺高築。一位主掌消費金融業務多年的銀行高層私下指出,不論是信用卡或者信貸業務,只要申辦的年輕人還是學生,或者是社會新鮮人,銀行都管控嚴格,但倘若車行直接和融資公司合作,銀行業就無法插手控管。

金融高層以信用卡業務爲例,倘若年輕人是在學學生,銀行大部分只給「學生卡」,額度最高不會超過兩萬元,而且年輕人必須出具打工資料,證明還款來源,才能申辦信用卡。

如果辦卡的年輕人是社會新鮮人,銀行信用卡部主管直言,通常會等三個月之後再爲新鮮人辦卡,因爲一般公司都要試用期,倘若三個月試用期後,新鮮人未被聘僱,被視爲失去經濟能力而無力繳納卡費。

銀行業者透露,早期社會新鮮人申請信用卡時,只要是同間銀行的薪轉戶,新鮮人可一併辦信用卡,但後來發現社會新鮮人違約率愈來愈高,現在至少會等三個月試用期後才能辦卡,且一開始額度僅會給予二至三萬元左右。

如果車行直接與融資公司合作,讓學生直接與融資公司貸款買車,銀行業者坦言,這銀行業者無法控管,且聯徵中心無法查詢到學生與融資公司借款的紀錄,因爲融資公司非銀行,授信資料不必送往聯徵中心。

目前多位立委主張要設置「融資公司法」專法,來納管非銀行業者的不當融資歪風,銀行業者認爲,這是可改善現況且較可行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