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流標頻傳 政府招標擬刪三家廠商門檻

工程會主委陳金德上任後,即積極與業界交流政府採購相關議題。官員透露,爲了避免流標、廢標案例層出不窮,工程會近幾個月密集會商,盤點如何藉由修法優化政府採購流程,其中一大重點是取消達三家廠商才能開標的規定,未來首輪公開招標只要有一家就能開標,將可大幅提升政府採購效率。

現制規定若超過150萬元以上的採購案,機關就必須採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或選擇性招標,其中公開招標指的是以公告形式邀請不特定廠商進行競標,但第一次招標限制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否則機關就不會開標。

因此,實務面曾有廠商爲了避免流標,會找幾家廠商「湊人頭」陪標,然而這種合意陪標的作法恐有涉犯「詐術圍標罪」的風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據悉此次修法也可望調整停權相關規範,官員說明,現制規定若廠商有違法或重大違約情形,將依情節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投標、作爲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卻可能造成「一名員工錯,整間公司都要被停權」的狀況,不符比例原則。

官員舉例,例如有顧問公司及機關人員被廠商找去喝花酒,之後審覈廠商送進來的文件時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家顧問公司可能就會因此被停權,但若這家顧問公司的規模很大,各部門執行的專案並不相同,是否要因爲一個人的行爲讓整間公司停權,或對「停權對象」做進一步規範,是目前討論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