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老化情形嚴重…審計部曝全國屋齡平均32年 老屋逾房屋總量半數

審計部今天指出,截至民國112年底全國屋齡平均32年,超過30年的老屋逾房屋總量的半數,老化情形嚴重。圖爲審計部外觀。聯合報資料照。記者潘俊宏/攝影

審計部今天指出,截至民國112年底全國屋齡平均32年,超過30年的老屋逾房屋總量的半數,老化情形嚴重;另外內政部辦理新臺幣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尚待追繳的溢領金額高達1億餘元,應檢討改善。

審計部今天公佈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覈報告。就政府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執行情形,審計部指出,截至112年底止全國住宅屋齡平均32年,屋齡逾30年老屋達483萬餘戶,超過全國房屋總量919萬餘戶的半數。相較於109年底老屋總數436萬餘戶,3年間增加47萬餘戶,房屋老化情形嚴重。

審計部說,都市更新案件部分,截至112年底止,全國各縣市受理都更案合計1703件,已覈定實施事業計劃 者計有1130件,其中以臺北市627件最多,新北市214件、臺中市110件。

危老重建部分,審計部指出,截至112年底止,全國各縣市受理危老重建案合計4076件,已覈准實施重建計劃者3414件,其中以臺北市904件最多,臺中市663件、新北市531件。

審計部表示,各地方政府針對民間自主更新或自行申請的危老重建計劃,僅新北市政府訂有都市更新契約注意事項,且部分規範內容未臻周延,不利保障民衆參與重建的分配權益。政府宜訂定協議合建的契約書範本供民衆參閱,以利降低重建案件溝通及時間成本,提升都更危老重建效率。

另外,推動整體住宅政策部分,審計部指出,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預計113年底,可達工程完成發包12萬戶目標,預定完工可入住約近4萬戶,推動速度逐年穩定成長。但民衆對於社宅需求殷切,且平均中籤率偏低,宜加速提升實際供給量能。

審計部表示,內政部依住宅法研訂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但已2年10個月仍未定案,導致各機關招租社宅訂定租金時,沒有遵循準據。租金分級收費規劃採雙軌並行制,恐造成同市縣的社宅因不同機關營運管理,其租金標準及計收方式不一,影響民衆申請意願及居住權益,宜妥謀因應對策。

審計部說,部分社宅起租已久,仍有空置未全數出租情形,如新北市板橋民權青年社宅、臺中市育賢段二期社宅、高雄市鳳山共合宅等3處出租率未達80%;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宅截至113年3月底,還有234戶未出租使用,衍生長期空置情形,宜研謀改善。

審計部指出,內政部辦理「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發生溢發、詐領租金補貼案件,尚待追繳的溢領金額高達1億餘元,又住宅基金銀行專戶長期滯存民衆繳回的租金補貼溢領款項,未及時覈銷處理,宜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