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國軍火大亨」陳建寧逃22年遣返回臺 嘉檢:儘速發監執行
刑事局與菲律賓警方合作,22日將潛逃海外22年的臺南角頭陳建寧(中)押解回臺。(範揚光攝)
「菲國軍火大亨」陳建寧逃亡海外多年後遭遣返,他22年前與3名同夥犯下擄人勒贖案,在嘉義市綁走雲林陳姓營造商勒贖1250萬元,遭嘉義地方法院判9年徒刑,卻假冒友人身分潛逃出境至今,嘉義地檢署表示,陳嫌押解回臺後預定23日發監執行。
現年54歲陳建寧於2001年5月2日,夥同林鴻文、施靜雯、王天賜,在嘉義市親水路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辦公大樓外,由王嫌持玩具槍控制陳姓營造業富商,陳建寧負責開車在嘉義、臺南一帶山區及高雄躲藏。
林鴻文用陳姓富商的行動電話打給陳的妻兒,開價6000萬元贖人,否則把人「做掉」,陳家與林鴻文周旋後,5月3日協議贖金1250萬元,當天下午警方在臺南縣新化鎮大坑裡附近發現綁匪行蹤,警匪在山區沿路追逐,陳建寧下車拔掉車牌之際,陳姓富商趁機逃逸。
警方循陳建寧等綁匪所丟棄犯案用的手銬、膠帶、玩具手槍、礦泉水寶特瓶等物品留下的指紋追人,5月15日在臺南市逮捕陳建寧、王天賜,追查到林鴻文與施靜雯是男女朋友,施靜雯與陳姓富商是10多年好友,施靜雯提供林鴻文陳姓富商的動向,林鴻文夥同陳建寧、王天賜共同擄人勒贖。
嘉義地方法院依擄人勒贖罪、懲治盜匪條例判決陳建寧9年徒刑、施靜雯10年徒刑、王天賜12年徒刑,林鴻文逃亡期間死亡而不受理公訴。
陳建寧遭通緝期間,2013年5月間冒用張姓友人身分證申請護照後潛逃出境。嘉義地檢署於2020年間依刑法第164條第1項藏匿犯人罪、護照條例第30條第3款起訴張男。
嘉義地檢署表示,陳建寧自菲律賓押解返臺後,由警方先調查所涉另案,預定23日押送嘉義地檢署後發交嘉義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