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中校續服獎助金 每年最高144萬元
行政院覈定109年度調增「士官長專業加給」、「飛行軍官續服獎助金」及「國軍空降特戰勤務加給」等3項待遇調整,並於109年1月14日覈定,追溯自109年1月1日生效實施。此爲沈總長和韓士官長生前積極推動的方案,能夠提升國軍招募及留營誘因,使各職類人力持續成長。
一、士官長專業加給:
「士官長專業加給」系依勤務特性酌予調增核發基準,士官長各階專業加給分別調增,一等士官長調增2,635元、二等士官長調增2,560元、三等士官長調增895元。
二、飛行軍官續服獎助金:
(1)放寬請領年資:由現行服滿現役最少年限(14年)至24年,調整爲服現役滿14至30年之校級飛行軍官。
(2)調增申領金額:規劃定翼機上校及少校每年調增爲最高108萬元,中校每年調增爲最高144萬元;旋翼機上校及少校每年調增爲最高72萬元,中校每年調增爲最高102萬元。
三、國軍空降特戰勤務加給:
依現行勤務加給,高空跳傘各階提升4,400元;一般跳傘各階提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