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橋上的見證

本文轉自:人民網-廣西頻道

“鍾某甲、鍾某乙兩人在禁漁期內,使用電瓶、逆變器等禁用工具,捕獲鮎魚、鯽魚、黃鱔等多種魚類……”近日,富川瑤族自治縣檢察院在興隆風雨橋上舉行了一場別開生面的聽證會,這座古老的風雨橋延續議事調解的作用,見證着檢察官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把法治宣傳送進瑤村。

聽證會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以及偵查人員、村民代表等到場。聽證會上,對鍾某甲、鍾某乙兩人在禁漁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對當地水域的漁業資源及浮游植物水生物具有毀滅性的殺傷力,破壞水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檢察官進行了詳細的介紹,亮出案件事實、證據認定以及法律依據,認爲其兩人的行爲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但考慮到鍾某甲、鍾某乙家庭經濟情況,且兩人是初犯,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態度良好,建議對鍾某甲、鍾某乙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我認爲,這兩個人的行爲雖然是觸犯法律了,但是初犯,也都認識到了錯誤,可以給他們一次改正的機會……”聽證員們圍繞檢察官的釋法說理是否合法合理和犯罪嫌疑人所造成的後果是否輕微充分展開評議,最終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對鍾某甲、鍾某乙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的意見。

“大家可能以爲在禁漁期去非法捕撈幾條魚不算什麼,但是你去電幾條,我去撈幾網,這種方法就會趕盡殺絕我們這條河的魚,破壞我們這條河的生態……”作爲此次聽證會的主持人,富川瑤族自治縣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黃忠勝對旁聽的村民們詳細、耐心的解釋,並圍繞“珠江流域保護”的重大意義、非法捕撈的危害和法律後果以及禁漁範圍、時間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鼓勵羣衆積極檢舉揭發非法捕撈行爲。

“原來,不但禁漁期不能捕魚,禁釣區也不能釣魚啊!”“電魚這麼危險,危害那麼大,可千萬不能用!”“要留時間給小魚們長大啊!”……旁聽的羣衆紛紛議論。

風雨橋上的聽證會,是賀州市檢察機關立足於檢察爲民情懷、不斷深化“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加大公開聽證力度、以人民羣衆可感可觸可信的方式辦好羣衆身邊每一起案件的見證。(邱國萍 何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