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病逝!富二代出國爽玩到頭七前一天 「4地2房」遺產剩一半
有男子在父親離世前還在國外玩,直到父親頭七前一天才返臺,其父親的遺產被姊姊打官司拿走一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彰化有名賴姓男子因病過世,生前留下4筆土地、2間房子,原本遺產將由獨子阿強(化名)繼承,可是在賴男病危之際,都是由前妻生下的女兒阿芳(化名)在旁照顧,就連賴男後事也是由阿芳處理,然而,賴男的兒子阿強卻出國到新加坡玩到父親頭七前一天才回到家,因此,阿芳決定和弟弟阿強打官司爭遺產;彰化地院法官認爲,儘管阿強提到由於姊姊阿芳長期住在臺東,而父親都是由他照顧,但法官最終仍判阿芳可分得4筆土地與2間房子的一半。
據判決書記載,阿芳表示,由於她在2個月大時父母便離異,她也和母親到臺東生活,後來母親改嫁,大多時間都是以電話或通訊軟體LINE和父親相互聯繫,而弟弟阿強因跟着父親與繼母在彰化長大,然而,父親生病臨終前,阿強都還在新加坡玩,直到父親頭七前一天才回到臺灣,對此,她纔要打官司爭取遺產,不然原本無意父親的遺產。
弟弟阿強則主張,由於父親生前不斷和友人抱怨女兒「不孝」長期不在身邊,且父親最後一次住院前,姊姊阿芳已數年未聯繫,甚至父親最後一通與姊姊的聯繫電話是要「斷絕父女關係」,可是姊姊卻沒接到這通電話,讓父親在開刀前感到心灰意冷,因此,父親自行於電腦前寫下遺囑,女兒(姊姊)喪失繼承權,而他也出示內容「財產全部由長子單獨繼承...」。
彰化地院法官認爲,阿強提出的遺囑未有其父親簽名,也未載名作成日期,,不符合民法第1189條所定任一遺囑形式,並非合法有效之遺囑,對此,阿強不滿請來姑姑與伯父作證,阿強的姑姑與伯父2人均提到,賴男生前多次抱怨「女兒不孝」、「只想要錢」、「叫女兒回來都沒回來」、「女兒只有需要錢纔會找他」等語。
對此,阿芳則表示,父親臨終前都在病牀旁照顧,並出示與醫護人員與弟弟的LINE對話紀錄,也實際掌握父親住在哪間醫院、哪間病房,且在得知父親離世後,便立即回到彰化奔喪,並且傳訊給弟弟阿強要於頭七前回到臺灣,豈料,弟弟卻玩到頭七的前一天才返臺,還差點因爲新冠肺炎隔離差點無法參加父親的頭七。
法官認定,阿強與親友等證人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姊姊阿芳喪失繼承權,在扣除喪葬費用12990元后,剩餘的遺產分割比例爲1比1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