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帶豬肉月餅入境挨罰20萬 她拒繳名下老機車被拍賣
婦人攜帶一塊有豬肉成分的月餅入境,遭開罰20萬元,但未繳納,導致機車遭屏東執行分署拍賣。(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7日辦理「123拍賣會」,當天有臺出廠29年的機車,是義務人2019年10月間入境小港機場時,被查獲攜帶一塊有豬肉成分的月餅,重量113公克,防檢局依法開罰20萬元,但她遲未繳納,案件移送到分署執行,才依法查扣機車。
帶月餅入境不知有豬肉餡,女子遭罰20萬,因繳不出罰款,被查扣機車。(屏東分署提供)
屏東分署指出,婦人名下無其他財產,只剩這一部機車,因此提供給分署查封拍賣抵償,以她所攜帶的月餅平均每公克被罰了1769元,比違規時銀行公告的黃金存摺牌價1503元還要貴。
屏東分署累積受理6件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案件,型態不一,有人帶7.2公斤越南豬肉糉,也有89公克的北京肉鬆餅,或者750公克的豬肉粕等等,每件均遭處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
這些案件移送後由於執行人員持續辦理現場催繳、扣押義務人存款、薪水或查封汽機車,目前已有2件繳清。屏東分署表示,近期報復性出國旅遊潮涌現,呼籲大家開心扛著名產或伴手禮返臺時,千萬要先行確認成分,不要攜帶豬肉製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