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楊朝東被“雙開”

新京報訊 據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監委對莆田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楊朝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朝東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公器私用,私慾膨脹,利用職權爲他人在公司上市、用地審批、徵遷補償、工程承攬、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朝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朝東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莆田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編輯 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