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提花東快特別條例 綠黨團批「好凱」違反三原則
圖爲蘇花改南下路段。(資料照片)
立法院交委會今日審查立委傅崐萁等人所提「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立院黨團今開記者會,痛批傅提出的3項特別條例涉及預算都是千億、數兆元,直呼花蓮王好凱,程序上也違反3原則。(蔡雯如攝)
立法院交委會今日審查立委傅崐萁等人所提「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傅也同時提出國六延伸東部、環島高鐵等2提案,但遭疑違反行政權。民進黨立院黨團今開記者會,痛批3項特別條例涉及預算都是千億、數兆元,直呼花蓮王好凱、大撒幣特別預算,而程序上也使「立法凌駕行政權違憲」、「違反交通建設評估程序」、「違反財政紀律及財務評估規定」等3原則。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傅崐萁提的3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條例預算要2500億元,限期10年完成;國六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涉及預算8000億起票;環島高鐵建設特別條例更是數兆起跳。吳直批「,花蓮王好凱,大撒幣特別預算一次三案」。
吳思瑤提出,傅提出的特別條例,不僅使「立法凌駕行政權違憲」,違反憲法「立法委員不得爲增加支出之提案」,也違反釋字391、613號權力分立原則,以個案要求編列預算,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行政立法搞不清楚。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莊瑞雄表示,該案可以成立的話,以後全國各縣市都會羣起效仿,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之預算案,不得爲增加之提議」,大法官解釋也講得清楚,該作法會違反行政權和立法權分立,難以建立責任政治,況且重大建設案涉及國土規劃,2021年公告花蓮縣國土計劃也未提到花東快速道路、環狀高鐵的區位,請問條例提出的建設,要放在哪?完全是搏版面。
莊瑞雄說,重大政策行程要由在野黨、立法院、執政黨發動,值得國人省思,該提案是打臉國民黨大咖、個人即興之作,侯友宜選總統的交通建設白皮書沒有提到這些,韓國瑜選總統更稱高鐵延伸到屏東是不可行,現在卻用環島,這些都不通,奉勸在野黨,任何國家建設,民衆雖樂見,但這種提案太過草率。
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說,每個重大交通建設都有其流程,分別是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設計、發包、完工驗收,馬政府就否決花東快可行性評估,但民進黨重視花東需求,2020年重新啓動該案可行性評估,該案可行性評估預計8月可完成,距離不到5個月,傅崐萁、徐榛蔚是不是刷存在感?
吳思瑤說,花東地區發展民進黨最用心,交通建設已投入2200億,規劃中有超過3000億,交通建設投入超5200億元,蔡執政中陸續照顧最用心,在2015年馬執政時,花東快速公路特別條例可行性評估被打回票,傅崐萁應問國民黨爲何打臉自家人要的建設?
民進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林楚茵表示,過去國民黨不斷針對綠營提出的新冠肺炎等特別條例有意見,認爲是錢坑法案、債留子孫,但國民黨對如何符合財政紀律法、如何遵守立委監督政府的職責都不懂。
林楚茵說,依「財政紀律法」規定,中央政府或立法委員,如果提出法律案會大幅增加歲出,那就要明確指出,錢從哪來?花東快特別條例草案需要2500億,錢從哪來?況且闌尾都提案要修正預算法,避免預算資源浪費,這就是「藍能你不能、藍色雙標」,綠營有預算規劃,循序漸進,不像藍營獅子大開口,難道花蓮王現在認爲自己已經是行政院院長了嗎?
吳思瑤補充,時任立委徐榛蔚2016年就提出花東快速道路建設別條例,傅崐萁提案完全是照抄,只改數據,徐提1000億、傅提2500億,花蓮王這對夫婦真的好凱,而且是康國家之慨,如何評估從1000億到2500億應講清楚。
至於傅反駁,他提出的是法律案而非預算案,指出離島建設、前瞻建條例都是增於總預算外。吳思瑤說,不管是前瞻或花東發展條例都是行政部門提出,行政部門照步走,任何重大建設有完整評估、財務試算,不會有個別立委提出從1000億暴增2500億,任何交通建設都是以通案方式,且特別條例就是特別預算,這是All in one、Two in 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