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50年、八德監理所居北市精華區 議員批賴著不搬家

臺北市八德路四段監理所。圖/報系資料照

交通部臺北市區監理所位於北市八德路核心精華區,承租北市土地使用,北市議會107年至今已做2次附帶決議,請市府洽請中央遷移,收回土地開發使用,但議員批評北市府和中央竟都不理,且北市府今年還續租,中央持續「賴皮」,要求北市交通局立即發文,不再續約。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表示,會維護市府權益立場,據理據理力爭。

市議員秦慧珠指出,北市的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劃,有個「害羣之馬」就是交通部,因計劃最核心,就是臺北市區監理所,107年議會附帶決議請市府要中央遷移,2年後不再續約,但到109年,北市府不理,中央也不理,議會111年又下附帶決議,請市府要中央遷移,否則112年不再續租,但北市府今年還是續租,中央還持續「賴皮」。

秦慧珠表示,監理所拆掉可蓋松山區行政大樓、社福大樓,對松山區很重要,市議會兩度做成決議,中央曾說115年要搬家,現在卻說要118年才搬,理由是交通部經費不足。她說,111年6月市府就有開發計劃,交通局應不再續租。

另外,議員耿葳指出,中央遷建一再跳票,從107年至118年將歷時12年,據她瞭解未來監理所中央可能會遷建建到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但該預定地點周邊全是住宅區,未來的交通衝擊難免,交通局也必須概括承受處理交通問題,應立即與公路總局協調,儘速跟地方召開說明會讓里民們知道這訊息。

謝銘鴻表示,會維護市府和市民權益,目前已經改爲1年1籤,且會明確告知交通部市府有自己的開發計劃,也會立即函文交通部。北市停管處表示,每年向臺北市區監理所收租,按公告地價,一年收租金約1千多萬。

北市交通局指出,交通部本來是說116年會搬遷,後因工程經費不足未搬,從議會有附帶決議開始後已改1年1約,但期間若市府有開發計劃,準備要動工,經告知中央要使用,就可以不再續租,這在契約中有規定。不過當時監理所也表示,遷建地點還沒選好,在原地也是繼續服務檯北市民衆,如果遷走了對民衆也很不方便,這是服務大臺北地區的民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