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閃電解散 華航12月1日起接手航線

▲興航解散,華航自12月1日起將接手航線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復興航空閃電解散,行政院指出,依照民用航空法第59、60條規定中華航空將自12月1日起接手復興航空國內離島以及國外所有航線,從現在到12月1日的過渡期當中,國內航班會採用鐵路協助疏運旅客。不過交通部表示,目前華航僅會先接手國內臺中-花蓮、臺北-花蓮這2條航線,馬公-澎湖航線則待確認,其他離島航線則因還有其他航空公司在飛,因此尚無規劃民航局表示,兩岸與國際航線涉及航權分配問題,有一定程序要走,至少等復興走完解散程序,民航局收回航權纔會討論。

在跨部會會議中,決議讓華航接手復興航線是根據《民用航空法》第59條規定,民航局爲應公共利益之需要,得報請交通部覈准後,通知民用航空運輸調整或增闢指定航線。另外,民航法第60條也指出,政府遇有緊急需要時,民用航空運輸業應接受交通部之指揮,辦理交辦之運輸事項

行政院表示,華航董事長何煖軒對於接手復興航空航線,表示運量沒有問題,但只有金門-澎湖這條航線因爲距離近,只能使用螺旋槳飛機,還需要再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