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長樂機場海關查獲鯊魚魚翅16.38千克
新京報訊 據“海關發佈”微信公衆號消息,近日,福州長樂機場海關對進境航班進行監管時,發現兩名同行旅客行李物品機檢圖像異常。經開箱查驗,從中查獲疑似鯊魚魚翅12袋,現場稱重16.38千克。
經鑑定,上述魚翅分別來源於黑吻真鯊和大青鯊,均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目前,上述物品已移交辦案部門處置。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證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除合法持有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或者物種證明外,任何貿易方式或攜帶、郵寄瀕危物種及其製品進出境的行爲均屬違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 唐崢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