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招聘40人!涉及縣地震局、水產站等20個單位
爲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作用,根據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徽縣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 的通知》(徽政辦發〔2022〕106號)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
一、資格條件
法定勞動年齡內,具備聘用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文化程度及工作能力,經鄉鎮(社區)和縣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大齡人員;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4.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可以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城鎮殘疾失業人員;
5.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城鎮居民、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
6.因政府組織實施徵地而失去全部土地落戶在城鎮的農民; 7.城鎮需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指需要贍養同一家庭戶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病屬人員,重大疾病參照我國保險行業適用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
8.符合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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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貼期限
公益性崗位補貼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覈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年齡爲準)。
四、聘用管理
1.用人單位負責本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
2.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有違規違紀行爲的,單位直接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3.因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則上不再重新安置公益性崗位。
五、崗位退出
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規定退出,並停止發放公益性崗位補貼:
1.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不服從用人單位管理或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4.本人自願離崗的;
5.涉嫌違法違紀行爲的;
6.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的。
六、聘用程序
報名結束後,由用人單位組織報名人員進行考試(或面試),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查,經公示無異議後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直接到用人單位諮詢報名。
八、報名時間
2025年1月20日——2025年1 月27日
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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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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