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曝國安法細節:公安部副部長掌國安公署 分裂國家「可囚終身」

▲今年兩會通過港版國安法。(圖/記者任以芳攝)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大陸人大常委會會議28日起一連三日在北京召開,或於30日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內容隨即正式發佈。據《香港01》報導,消息人士指出,「駐港國安公署負責人將由一名公安部副部長出任,降低港人戒心;分裂國家最高可囚終身。

報導稱,目前建制派圈子盛傳,「港版國安法」將於30日上午表決通過,草案內容隨即正式發佈,包括至今未曝光的四項罪行具體定義罰則等;港府也會宣佈,於7月1日零時零分刊憲法例即時於香港正式生效和實施。

根據早前公佈的草案說明,中央人民政府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將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同時與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據建制派消息透露,公署由一名公安部副部長領導職級部級官員,比現時中聯辦主任屬正部級爲低。消息人士分析,北京以相對較低的副部級官員來港領導國安公署,是希望釋除港人對於國安法的疑慮。

黃之鋒PO文,稱法案通過後,7月1日會被抓捕。(圖/翻攝自Facebook/黃之鋒 Joshua Wong)

草案指出,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有屬溫和派資深政協委員向北京高層建議,爲啓動有關程式加設一層「香港因素」,在一般情況下,由特首會同將成立的高層次「國家安全委員會」,決定什麼時候到了「特定情形」的狀態,例如港府已無力自行處理時,才提請中央出手。

該消息人士還稱,國安公署負責人的人選,早於去年11月北京決定推港版國安法時已初步敲定,「所以當港版國安法在香港正式實施,中央便可宣佈國安公署負責人的任命,初期公署可以暫駐在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之內。」

另外,外界關注將實施的港版國安法有否追溯期,該消息人士透露,法例將不設追溯期,但將來在執法時,會考慮相關人士過去的行爲,作爲檢控證據。至於罪行刑罰,目前政圈盛傳,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最高刑罰將爲終身監禁,這與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早前指最高刑罰判監10年,相距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