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躲1年不投案! 港保安局呼籲臺灣「積極方便陳同佳赴臺」
港男陳同佳在臺灣殘忍殺害女友潘曉穎,棄屍之後潛逃回香港,至今仍未來臺投案。香港保安局3日晚間呼籲臺方「真心履行最基本的法治、積極方便陳同佳赴臺自首或投案」。
綜合港媒報導,陳同佳2日透過23秒錄音檔,強調來臺自首(投案)的想法一直沒有改變,並已聯繫臺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門,進行到臺灣投案相關安排,期望10月內成行。
香港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適用於臺灣,香港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律,就陳同佳案向臺方提供有關證據;臺方所謂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的說法,只是單方面的描述,香港警方沒有與臺方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證據協助。
香港保安局強調,去年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正是要處理這個法律漏洞問題,但政府因應社會反應撤回修例建議,因此本港現時沒有法律容許特區處理與臺方的法律協助。但臺方向香港警方提供了陳同佳可向臺方作出聯絡的資料,警方已將之轉告。
陳同佳在臺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藏屍行李箱內,搭機潛逃回香港,因此成爲促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後續的反送中浪潮。他因洗黑錢案入獄,於去年10月23日出獄至今已快1年,但仍未來臺投案。潘曉穎父母近日站出要求他儘快負責,並且出面迴應,纔再度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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