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悼念六四違法否 大律師:犯罪機率很低

6月4日是「六四事件」35週年,對於港人談論或悼念事件會否違法,香港行政會議成員、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市民沒有計劃挑起仇恨的話,談論及悼念「六四」,「犯罪的機率非常低」。

隨着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施行,有市民擔心今年討論或悼念「六四」會否觸犯相關法律。

警方國安處人員28日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煽動罪,拘捕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6人,指他們透過社交網站發佈具煽動意圖的貼文,挑起市民對北京中央、港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以及意圖煽動網民在往後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六四集會)。

明報今天在報導中引述湯家驊說,只要市民沒有計劃挑起仇恨,談論及悼念「六四」,「犯罪的機率非常低」。

他說,犯罪與否,重點在於其目的,如果一般人沒有意欲藉「六四」引起仇恨,就不會違法;市民應爲自身言論負責,但毋須過分恐慌。

立法會議員、律師謝偉俊也認爲,「如果純粹感嘆、哀悼、悼念,希望日後不會再有這些事,應該無問題」。

但他認爲,如果市民公開悼念「六四」,就要小心,更要避免分享涉案帖文,以免被視爲發佈煽動內容。

報導同時引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弘毅說,如果純粹談論或悼念「六四」,例如發表「平反六四」口號,背後可以有不同理解,不一定關乎憎恨或藐視政府。

但他解讀,如果提及「結束一黨專政」,有較大可能觸犯煽動罪。

他強調,目前香港沒有單純牽涉「六四」言論的煽動罪案例,是否違法,有待法庭裁決。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俗稱的基本法23條立法,當中列出了「具煽動意圖的作爲」的內容,包括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居民或在香港的人,對國家根本制度、機構及香港憲制秩序等的憎恨或藐視,又或離叛。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每年都會舉行「六四」燭光晚會,悼念「六四」死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