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揭露大學霸凌問題 7成申訴竟無處理期限
高教工會調查國內30所大學發現,7成學校面對申訴竟無處理期限、9成缺乏制度規範。(高教工會提供/林志成臺北傳真)
去年11月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傳出一位員工因長期遭主管霸凌而輕生的憾事,而高教工會調查國內30所大學發現,7成學校面對申訴竟無處理期限、9成缺乏制度規範,他們要求教育部、勞動部介入,以保障教師的勞動人權。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他們針對大專教職員人數最多的30所學校(包括臺大、成大、陽明交大、輔大、淡江、逢甲等17所公立與13所私立大學),發現當前大專對遭受霸凌或職場不法侵害事件時,在處理制度上,不但極爲混亂且充滿模糊不清的缺漏,更嚴重缺乏完善、明確的制度性保障。
陳柏謙表示,根據調查,7成學校,當疑似遭不法侵害教職員正式通報或申訴後,竟然完全沒有明確訂出處理期限(僅陽明交大、清大、文化、東海、北科大與嘉義大學有明確訂定處理期限)。換言之,絕大多數受害者等於完全無法預期學校何時會有調查與處理結果!
陳柏謙進一步指出,有9成學校,在職場不法侵害防制計劃中,對處理或調查過程嚴重缺乏明確制度性規範,部分學校防制計劃甚至簡陋到幾乎照抄勞動部指引。許多學校連處理或調查小組如何組成、成員產生、實際調查如何運作等重要程序的規範都付之闕如。
陳柏謙還說,全數學校在職場不法侵害防制計劃中,皆無明確要求疑似遭到職場霸凌或不法侵害的受害教職員工通報或申訴後,比照性騷擾防治模式,進行適當糾正補救措施(如立即隔離)。簡言之,受害教職員極可能在通報或申訴後,仍須冒着風險與加害者處於同一職場空間、甚至繼續受其指揮監督。
長庚大學通識中心教授鄭惠芳指出,許多私立大學老師在有毒的環境工作,以她的學校來說,老師面對過勞壓迫,基本授課時數被調高40到50%,想不同意也不行;學校更訂定嚴苛的評鑑制度,不合格的人就要走路;薪水更被以各項名義扣減。
「更糟糕的是言論自由受限」,鄭惠芳哽咽指出,當他們連署抗議過勞及超時工作等問題時,主管要求撤銷連署,否則就要合法讓他們不續聘。有同事面臨極大的精神壓力,甚至有輕生念頭。她呼籲政府正視此現象,讓私校教師可以有一個沒有霸凌的工作環境。
針對鄭惠芳的指控,長庚大學回應,鄭師在2022年11月10日所提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學校已依程序完成調查,並於2023年2月20日通知雙方調查結果成立,並於2023年4月13日提送校教評會,要求被申訴人應強化職場溝通知能。
長庚大學說,學校教師工作獎金核發辦法與授課鐘點覈計辦法,於2022年2月時檢討修正,同年5月及6月實施,皆與教師充分交流溝通,可依志趣選擇成爲研究型或教學型教師。教學型教師授課時數雖有提升但與他校相當,且有增訂減授時數配套措施,一切符合現行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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