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把關飲水安全 環保局抽驗飲水機水質結果出爐
高市府環保局2022年針對公私場所設置的飲用水設備進行設備維護稽查430件、抽驗水質325件,稽查及抽驗結果全數合格。(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現今公家機關、學校、醫療院所、交通場站、運動場等公私場所都會設置飲用水設備供民衆自行飲水,高市府環保局2022年針對公私場所設置的飲用水設備進行設備維護稽查430件、抽驗水質325件,稽查及抽驗結果全數合格。
高市府環保局指出,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及「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規定,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每月應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維護1次,每3個月進行水質檢測1次,其中設備維護紀錄及水質檢測報告均應保存2年,以備查覈。環保局若查獲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未依規定設備維護、檢驗水質及紀錄揭示等,將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提醒,民衆到飲水機取水前,應先確認飲水機附近有無公佈設備維護紀錄及水質檢測報告,有無每月至少1次設備維護,檢測報告有否每3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羣,設備維護紀錄及水質檢測報告是否保存2年,在使用飲用水,以維護飲水安全。
環保局長張瑞琿強調,爲民衆把關飲用水安全是相當重要的工作,近來除透過稽查、抽驗水質等作爲外,也透過臉書、文宣方式宣導,希望藉由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主動維護及環保局稽查抽驗雙管齊下,維護市民的飲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