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年終3.27個月 加獎金破6.5個月創新高
臺灣高鐵公司年終獎金出爐。(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高鐵公司去年的年終獎金加績效獎金和激勵獎金上看6個月。高鐵董事會日前通過總獎金制度化,明訂每年獎金分3筆發放,包含定額營運激勵獎金、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如今再傳好消息。臺灣高鐵企業工會今表示,高鐵今年年終獎金3.27個月,加上績效、激勵獎金,估總獎金超過6.5個月創新高。
臺灣高鐵企業工會指出,今年將發放「首次總獎金制度化的年終獎金」,工會過去一直尋求獎金制度化,就是爲了共享營運成果。
工會說明,去年在營收創下疫後新高之際,公司依往例4.4個月總獎金爲天花板,工會發起爭議調解並進入罷工準備程序,使公司將2023年銀行調降聯貸利費率認列的業外營收(約20億元)分潤提撥到總獎金,才使得最後總獎金由4.4提升到6個月。
工會表示,去年獎金爭議後,工會跟公司針對總獎金方案協商9個多月,雙方針對依營業水準提撥總獎金的規則及計算方式多次交換意見,2024年營收雖比去年成長,但營業成本也較去年提高,如依原公司版的總獎金提撥方案,則與去年公司原提列獎金總額相差不多。
工會提到,在工會多方努力及內外溝通下,終於成功協商到符合工會訴求的總獎金計列基礎及對應級距,並經董事會支持同意,「今年首次根據制度對應的總獎金預估可達6.5個月以上」。
不過,在協商過程中,雙方有個最大歧見,如何分配年終與績效獎金,工會的訴求一直都是大年終小績效,公司則因管理需求希望績效大年終小,在雙方折衝下最終合意爲年終與績效分配的獎金總額相同。
工會說明,總獎金會分3筆發放,分別爲營運激勵金、年終獎金以及績效獎金,其中就營運激勵金與年終發放方式在意義上皆屬年終獎金,營運激勵金已於1月2日發放12,000元(約公司0.2個月平均薪資),加上今日公司公告年終獎金3.27個月,2筆總合實質上會大於績效獎金總額,且在績效獎金髮放上,工會也要求管理職與一般同仁考績評等配比要相同,讓同仁更能公平依個人考績享有更好績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