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春節小黃加收50元 跳錶收費免額外支付 司機喊價恐挨罰

高雄計程車於春節共10天期間,每趟次將加收50元車資,並製作貼紙提醒加收車資會於計費表中計算,按照跳錶金額支付即可,若司機額外加收最高可開罰9萬。(高雄市交通局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農曆春節將近,高雄市交通局公告,按照往例將於1月24日至2月2日共10天即間,每趟次將加收50元車資,同時提醒加收車資會於計費表中計算,按照跳錶金額支付即可,若司機額外加收最高可開罰9萬。

交通局說明,爲體恤計程車司機農曆春節期間持續提供服務的辛勞,高雄市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實施期間爲1月24日凌晨零時至2月2日夜間12時止,共計10日,加收期間除既有夜間運價(夜間23時至凌晨6時加2成)加成外,每趟次再加收50元。

對於春節加價期間,交通局說由於計費表納有春節加成功能,民衆依跳錶金額支付車資不需再額外加付50元,已有製作相關貼紙免費贈送給計程車相關團體向司機發放,民衆搭車時僅需依照跳錶金額支付車資即可。

交通局說,司機不可自行加收車資,民衆可於下車前向司機索取乘車證明,保障自身安全及權益,如有遇見司機用喊價方式而未依跳錶收費,可記下所搭乘的時間、地點及車號、司機姓名等向交通局申訴,一旦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