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獨居老人春節葬身火窟 兒女爲「誰害死父親」互告

高雄鳳山一名獨居老翁前年大年初五命喪火窟,子女互控「誰害死父親」告上法院,高雄院檢分別駁回告訴及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前年春節大年初五清晨,高雄市鳳山區一處民宅發生火警,獨居的80歲李姓老翁命喪火窟,兒女爲了「誰害死父親」相互指責,女兒指兄嫂過年沒有回家陪父親逕自出遊,兄嫂認爲有向老父報備,反控妹妹不理父親,兄嫂告妹妹妨害名譽及求償5萬元,但檢察官和法官都認爲雙方是情緒性發言,不構成妨害名譽,駁回兄嫂提告。

判決指出,2023年1月26日大年初五上午9時許,鳳山區某民宅發生火警,獨居的李姓老翁來不及逃出命喪火窟,兒女接到惡耗趕回家處理,女兒責怪兄嫂除夕夜沒回老家陪父親過年,也沒接電話,害父親情緒低落,跟她說自己夢到已過世的母親要來帶他走;兄嫂不甘被指責,辯稱出去旅遊有向父親報備,還責怪妹妹「既然爸爸打電話找妳,妳就應該回去關心啊」。

妹妹不甘被兄嫂責怪,辱罵對方「滾啦、操你媽的B」,還企圖打兄嫂,被其他家人勸阻;雙方又爲了籌辦父親喪事,在手機的家庭通訊羣組中吵起來,兄嫂先稱「我要告小妹的是當天火災現場她罵我的事,現場很多人看到,她罵我5個字的髒話,並作勢要衝過來打我的事」,妹妹回嗆「OK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事情沒有前因後果的嗎」、「妳在爸爸意外身亡那天信口開河,污衊誹謗爸爸是女兒害死的,也是妳老公同意的嗎?」。

兄嫂事後怒告妹妹和妹婿妨害名譽罪,檢察官偵查後認爲,雙方都是情緒失控,一時衝動纔會脫口罵人,並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難認爲有貶損他人名譽的侮辱之意,因此偵結處分妹妹不起訴。

兄嫂不死心,另提民事求償5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同檢方見解,駁回兄嫂求償告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