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小露營罰跪案外案 露營場驚爆不合法恐挨罰

高雄一所明星國小近日到旗山畢業露營,爆出300多名學童遭罰跪1分鐘事件。今(27)日又驚爆該露營場其實不合法,恐再吃上罰單。(柯宗緯翻攝)

高雄一所明星國小近日到旗山畢業露營,爆出300多名學童遭罰跪1分鐘事件,引發各界譁然,事後校長下臺,承辦活動廠商的輔導員也違反兒少法,最重恐被罰60萬。未料,今(27)日又驚爆該露營場其實不合法,恐再吃上罰單。

高市觀光局今證實,罰跪事件事發地「旗山芭娜娜露營區」位於農牧用地,多前曾向農業局申請休閒農場,但最後沒有通過,因此曾被農業局依農地非農用相關規定開罰。而高雄目前有90處露營場,也只有10處合法。

交通部觀光局去年7月修正露營場管理要點,有條件容許非都市土地面積1公頃以下的農林牧用地開放做爲露營場使用,但高市觀光局查出,該露營場目前尚未提出申請,而該地仍爲非農業使用,如今發生「罰跪事件」後,農業局後續可依法開罰。

整起事件愈演愈烈,高市教育局除究責違失校外教學廠商外,26日深夜宣佈即起更換校長,指派督學代理校長職務。至於露營活動廠商的輔導人員坦承有罰學生下跪情形,經社會局評估已違反兒少法第49條規定,對兒少不當對待,將處6萬至60萬元之罰鍰,並得公佈姓名。

對此,高市農業局迴應,經查該場地現況是合法設立的「休閒農場」,但因爲場地露營的經營行爲不完全符合經營計劃,所以本局曾要求該休閒農場進行改善,並累次裁罰金額18萬元。針對該休閒農場,未經許可,經營露營場地,農業局將依休閒農業輔導辦法與農發條例進行裁罰,並要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