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機車行老闆買問題車轉賣被控告 依樣畫葫蘆告上手下場卻不同
機車行老闆劉姓男子買1輛中古轎車,1年後轉賣給二手車行,車行發現里程數遭調整過,實際里程比表面里程至少少了21萬公里,車行告他詐欺。他和解後獲不起訴,轉控告賣車給他的人,法官卻因他早已知道車輛里程有問題,判他敗訴。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在2020年花40萬元買1輛中古轎車,買進時汽車裡程數是3萬多公里,隔年他把車子以30萬元轉賣給二手車行,車行收車才發現,這輛轎車的里程錶被動過手腳,實際里程數已超過21萬公里,控告他詐欺,他趕緊與車行和解,才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不料,劉姓男子不滿被告,還多損失3萬元,轉而依樣畫葫蘆,控告賣他轎車的楊姓男子詐欺。經營車行的楊姓男子否認犯行,稱劉的鄰居請託他找車,他才向租車業者手買進淘汰車,自己沒賺錢也沒調整過里程數。
劉的鄰居高姓男子在庭審時說出,他在劉要買車時便告訴劉,車子的里程數有問題,還好意要幫忙調回正確里程數,但劉說會自己處理。法官調閱雙方的對話紀錄,確認劉早知道里程數有問題,且劉經營機車行,應熟知行情和機械結構,因此認定楊男沒騙他,判楊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買賣中古車因里程起糾紛,男子不甘被告反控原車主結果敗訴。示意圖,非當事車行。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