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經紀公司5男女羣聚賣泰國蝦 監視器戳破謊言吞30萬罰單

高雄市1家經紀公司1男4女羣聚,警方上門辯稱是爲買賣泰國蝦,監視器戳破謊言。(翻攝畫面石秀華高雄傳真)

經營經紀公司的黃男辯稱,疫情期間經紀公司暫停營業,轉賣泰國蝦。(翻攝畫面/石秀華高雄傳真)

黃男拿出裝在保麗龍箱內的泰國蝦(紅圈處),辯稱賣泰國蝦給其中2女,另2女是員工,並未羣聚。(翻攝畫面/石秀華高雄傳真)

高雄違反羣聚規定又一樁!市警新興分局警方前晚接獲檢舉,指轄內1家經紀公司有男女進出羣聚,警方前往探查,發現1男4女在屋內,雖男子辯稱爲賣泰國蝦,僅2女進入買蝦,2女爲員工,但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4女同時進屋達半小時以上,警方開單時,其中1女還撒嬌:「不能體諒一下嗎?」但警方未予理會,仍開出舉發單,5人將吞下共30萬元罰單

高雄市新興警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前晚23時許,接獲民衆檢舉,指稱位於忠孝一路1棟大樓有男女進出羣聚,線上警網前往探查,發現該處爲經紀公司,屋內有黃姓男子(33歲),另有劉姓(27歲)、謝姓(28歲)、陳姓(27歲)、吳姓(22歲)等4女在屋內,雖5人都有戴口罩,但已違反防疫期間「非同住者禁止非必要聚會」的規定。

黃男當時向警方聲稱,經紀公司因疫情關係已暫停營業,現在改經營泰國蝦訂單買賣,現場劉女謝女都是員工,陳女吳女則是取貨的客人,還搬出裝在保麗龍保溫的泰國蝦給警方檢視,並無羣聚違反規定,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4女一起進入屋內長達半小時以上,且現場並無磅秤等做生意工具研判4女應爲黃男旗下傳播妹,黃男所說爲推托之詞。

警方準備開出罰單時,現場其中1女還向警方求情「不能體諒一下嗎?」但警方不爲所動,依據疫情期間,室內5人以上羣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開單舉發,函送衛生局裁處,若裁罰成立,每人將吞下各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