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酒吧豪氣點美眉坐檯 出賤招逃單騙倒2業者

高雄33歲江姓男子去年1月到某酒館消費後賴帳,還拿出瓦斯槍揮舞砸店,被警方帶回管束,事隔2個月,江男又到某酒吧消費,付錢時藉口要到市區某大舞廳找「老闆」拿錢,結果在舞廳消費後,丟下酒吧業者落跑,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1月8日晚上10點多,江男到新興區某知名酒吧喝酒,1個人點了1瓶啤酒、2瓶洋酒,還點了11個美眉坐檯陪他喝酒聊天。

江男喝到隔天凌晨4點半,店家準備打烊休息,拿出1萬6千多元帳單要江男買單,江卻不想付錢,拿出空氣槍在店裡大鬧,嗆店員喬不起他,還砸壞店內物品。

警方獲報後,將江男帶回派出所管束,江男趁機「逃單」,離開派出所後都未到店裡結清帳款。

事隔2個月,江男又到新興區另家知名酒吧喝酒,點了2位美眉坐檯陪酒,結束後謊稱要到高雄某知名舞廳找「老闆」拿錢,店員怕他跑掉,派人跟着他到舞廳。

結果江男在舞廳裡開包廂消費,因遲遲等不到「老闆」現身,酒吧業者跟江男催帳,江卻藉機離開包廂,自己搭乘計程車落跑,害酒吧損失1萬多元。

雄檢偵查時,江男坦承自己想賴帳,纔會故意逃單,檢方認爲他從進酒吧開始就沒有付錢的意思,因此偵結後依詐欺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爲江男明知自己無力支付酒錢跟女陪侍坐檯費,仍請業者提供酒水及美眉坐檯,已構成詐欺,依犯兩次詐欺罪,各判3月徒刑,合併執行4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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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