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騎士邊騎車邊「擼管」 妙齡女目擊嚇到報警

高雄一名蘇姓男子,今年2月騎機車竟一手騎車一手打手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蘇姓男子,今年2月騎機車竟一手騎車一手打手槍,遭當時在路口等過馬路的女路人發現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將他送辦,橋頭地院依公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男於今年2月4日10時41分許,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在高雄市區道路上,以右手單手騎車,左手握住其裸露之生殖器併爲自慰動作,而公然爲猥褻之行爲。遭路口並目擊蘇男猥褻行爲女子報警處理,遭警方循線查獲。

法院審酌,被告在公衆通行之道路爲猥褻行爲之情節,行爲時間非長,尚有其他在場民衆目睹等節;兼考量被吿坦承犯行,及其前有因性騷擾犯罪經法院論罪科刑之素行,依公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