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配電場藏校園5師罹癌 校方要求臺電遷移並負擔千萬費用

新北特殊教育學校向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投訴,去年1月7日林口南勢裡5千戶大跳電,臺電人員向學校表示要進廠維修,校長才得知學校地下室藏有臺電高壓配電場。(陳慰慈攝)

新北特殊教育學校向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投訴,去年1月7日林口南勢裡5千戶大跳電,臺電人員向學校表示要進廠維修,校長才得知學校地下室藏有臺電高壓配電場,且她到校後發現近5年已有5位老師罹癌,其中2位已過世,校方希望臺電能遷移,但臺電的遷移費卻從一開始380萬元漲到1360萬元,且只願負擔一半。教育局建議臺電應規畫合適遷移地點,原場地交付校方管理,並全權負擔遷移費用。

記者致電臺電,臺電迴應需先經討論,稍晚再回復。

蔡淑君說,去年校長來找她陳情,稱到校後才發現學校地下室藏有臺電高壓配電場,且近5年已有5位老師罹癌,其中2位已離世,大家都覺得可能是受此影響。

蔡淑君辦了現場會勘,臺電民國80幾年說要學校設置配電場,認爲既然已知道配電場供外面使用,加上老師憂心其他罹癌者是受電磁波影響,但臺電無法提供完整數據證稱不會對學校造成傷害,希望臺電遷移,但協調過程中,臺電稱遷移的費用從380萬元、500萬元到今年變成1360萬元,費用臺電出一半,教育局出一半,她合理懷疑臺電根本不想遷。

蔡淑君說,已請教育局委外請其他水電技士瞭解遷移費用,希望能給孩子與老師一個安全的學習與教學環境。

校長透過教育局發聲明表示,學校從未收到臺電公司設置高壓電中繼站於本校之公文,臺電也未取得學校同意,逕行在校設置,學校無法得知設置日期。近年來校內同仁有罹癌之狀況,但無法得知是否與高壓電設備有直接相關,但學校期待基於管用統一原則,設置在本校,學校無權管理,臺電能另覓他處置放高壓電箱,原場地交還本校使用。

目前臺電錶示遷移費用高達1360萬元,要求學校和教育局負擔一半,這實在強人所難。設置非學校要求設置,未告知學校,今日學校要求回覆原狀,將場地還給學校,竟要求學校負擔高額費用,實不合理。

教育局則迴應,已多次與校方共同協調臺電遷移,但未獲臺電允諾:據瞭解臺電設置該電箱並未取得學校書面同意,校方亦無管理權限,學校已就場地使用及管理權限要求臺電遷移,並由教育局多次協助校方共同參與協調會,但臺電遲未允諾。

教育局說,基於管用統一原則,建議臺電另覓他處置放高壓電箱:臺電於協調會中表示,該高壓電箱爲供電中繼站點,是提供校外社區用電,基於管用統一原則,校方因無權管理電箱,現況又置放於校內,教育局建議臺電應規畫合適遷移地點,以符管用原則,原場地交付校方管理。

另電場遷移費用應由臺電公司全額負擔,如涉及校內使用部分由教育局協處:臺電表示遷移費用高達1360萬元,且只負擔半數,此已造成校方沉重且不合理的負擔,倘若電箱功能是由校外民衆使用,應由臺電公司全權負責,若涉及校內的管線部份,遷移可由教育局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