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受輔導無異樣 走出辦公室後傳巨響

臺中霧峰區某私立高中一名男學生,今天疑遭老師檢討私藏手機使用,接受輔導後走出辦公室就墜樓。(讀者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霧峰區某私立高中一名男學生,29日疑遭老師檢討私藏手機使用,班導師要他到辦公室說明,據傳2人沒有發生太大爭執,但該名男學生走出辦公室後墜樓,學校獲報趕緊打119叫救護車,將男學生送往亞大醫院急救,有腦出血、手腳骨折等症狀,所幸無生命危險,至於墜樓原因,警方與校方須調查釐清。

根據該校指出,校園上課禁用手機,且規定學生到校將手機交出統一保管,但男學生交出1支沒有SIM卡的手機,上課時私下使用另1支手機,因多次被老師發現,班導師接獲科任老師反映,請他到辦公室接受輔導,未料才輔導完,學生走出辦公室沒幾分鐘,即發生墜樓事件。

臺中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救護員趕抵現場將傷者送醫,男學生從校園高處墜落後剛開始意識不清,後來對消防救護員說對痛有反應,救護人員現場緊急處置後送到亞洲大學附設醫院救治;事發當時剛好校園下課時間,傳出墜樓巨響,有些學生受到驚嚇。

霧峰警方指出,接獲勤務中心通報,派員到在該名男學生墜樓地點並拉起封鎖線,救護人員在現場施予緊急救護並送醫救治,校方說,男學生墜樓原因仍在調查。校方說,目前期盼學生能保住生命,度過這一次難關,學校另針對受驚嚇的師生進行心理輔導。

警方初步瞭解,男學生班導要其到4樓老師辦公室,導師請男學生寫一份自我檢討,說明私藏手機原因,現場無大爭執,該學生走出辦公室後即墜樓。亞大醫院急診室指出,傷者就醫時意識清楚,身體多處骨折、腦震盪等現象,後續狀況仍須追蹤觀察。

教育局在案發後請督學及學校校長及主任教官到醫院關懷,教育局發文要求學校儘速調查釐清事件發生原因,相關的輔導機制也同步進行,教育局請學校立刻着手進行學生心理關懷,教育局學諮中心也派專業輔導人員進駐從旁協助。

教育局呼籲,老師用心關懷學生、家長與學校保持良好溝通,共同關心並協助學生成長學習,教育局持續依照學生輔導法第6條規定,要求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加強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陪伴學生安心生活,快樂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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