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1條街價差6倍?臺中開發豐原區 一、二期價值懸殊地主炸鍋

豐富專案二期爲產業園區引地主不滿。(李京升攝)

地主希望重新規畫豐富專案土地。(李京升攝)

臺中市政府近年開發豐原區「豐富專案」,也將鄰近豐原「文5」用地解編重畫爲「豐富專案二期」,並規畫爲運動產業園區,但豐富專案二期每坪土地約15萬元,僅隔1條街的一期卻高達百萬元,土地價差6倍之多,引發地主不滿,要求土地重畫住宅或商業用地;市府都發局28日指出,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無法直接變更地目,目前有將意見呈報內政部,看有無放寬土地使用項目的可能性。

臺中市府配合豐富專案開發,將豐原「文5」教育用地變更爲第16期市地重畫(豐富專案二期),並轉爲產業園區,引發地主抗議,24位地主組成自救會,表達訴求與不滿。

自救會召集人賴進輝說,早年市府將土地畫設爲教育用地時,多數地主都不知情,等了44年終於解編,以爲終於要歸還土地,現在卻又畫爲產業園區,這片土地約有4公頃多,通稱爲豐富專案二期,但每坪土地價值約15萬元,相較對街的豐富一期每坪上百元,價差過大,每位地主都不能接受。

賴進輝表示,市府要推動重畫,所有地主沒有意見,但應尊重大家意見,希望政府能將心比心,他們也不要產業園區,自救會的訴求是盼能將土地變更爲住宅區或商業區。

市議員謝志忠接獲自救會陳情,他說,豐富專案位於中正路精華地帶,周邊已有建置國民兒童運動中心,將來還有亞大附設醫院的基地,但市府將豐富二期畫成產業園區,完全「不合時宜」。

謝志忠表示,這案件他今年初已請市府協助設法調整,自救會這兩天也非常關心進度,他希望市府在推動相關政策時,不要「不食人間煙火」,罔顧民意。

市府都發局長李正偉說,根據產業創新條例,豐富二期的土地,礙於法規限制,是無法直接轉變爲住宅區或商業用區,比方中科特定園區想要設畫住宅區,幾乎是微乎其微,不過有將地方意見轉達給內政部,評估是否放寬土地使用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