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風罵李沐晴「婊婊的」蘿莉塔出庭辯:手上有證據
藝人蘿莉塔(左)10日爲誹謗案出庭。(蔣永佑攝)
「邱淑貞接班人」李沐晴希望羅莉塔拿出證據。(蔣永佑攝)
通告藝人蘿莉塔2020年6月看到臉書好友PO文爆料「邱淑貞接班人」李沐晴「和我丈夫睡覺」,在下方留言處跟着罵「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被檢方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臺北地院10日開庭,蘿莉塔否認犯罪,供稱自己有證據且經查證;李沐晴則表示,自己已被傷害得夠深了,希望對方拿出證據。
檢方起訴指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2020年6月26日,看到臉書好友分享上述內容,於是以私人臉書帳號「Lolita Lee」在下方留言:「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因爲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經李沐晴提告,北檢認爲,蘿莉塔留言內容僅涉及私德,與公益無關,內容足以毀損李沐晴名譽,2021年7月將蘿莉塔起訴。
10日開庭時,蘿莉塔承認留言是她所寫,但自己沒有誹謗李沐晴,並表示手上握有很多證據,這些內容都是她親身經歷,還說如果自己真的要誹謗她,就把證據全部貼出來就好。至於李沐晴則表示,自己爲此被傷害得已經夠深,既然蘿莉塔一直說有證據,就希望對方能拿出來,她確定自己真的沒做過,沒發生的事就是沒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