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應曉薇另開3次會 遊淑慧曝柯裁示這句:怎可能不知情
京華城案柯文哲2日凌晨無保請回,但4日高院發回更裁,5日對是否羈押將有新的裁決出爐。(示意圖/資料照/鄧博仁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容積率案,1日北檢召開羈押庭,2日北院認爲檢方對其「犯罪嫌疑重大」解釋仍有不足,因此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提出抗告。高院認定柯「積極介入」,4日撤銷發回北院更裁。有人指出羈押庭輪值法官呂政燁曾自稱綠色法官,外界普遍認爲柯不妙。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質疑,時任柯市長跟北市議員應曉薇議員曾另外開了3次會議,還曾裁示「儘速積極協助辦理」,怎麼可能不知道案情?
「我尊重法官定義的不知道,雖然有違一般人對市長的想像。」遊淑慧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本案目前變成京華奇案,跟柯文哲開會的應曉薇、共事的彭振聲和唱歌的沈慶京都有事,結果只剩下柯市長,說他不知道、他不懂,就………人人有事,剩他沒事?說柯市長沒有出席都委會,所以無從得知都委會的決議。可是柯文哲市長跟應曉薇議員有另外開了三次會議,有開會、做了指示,怎麼可能不知道案情?
遊淑慧提到,第一次會議日期:109年03月10日下午15:45~16:15。主題:針對京華城容積爭議案。柯文哲市長裁示:有關京華城容積率疑義,請陳情人將訴求方案函送都發局,俾提市都委會研議。京華城的訴求其實2月就先找過彭振聲副市長,希望能直接送進都委會,但當時彭副並無答應。之後纔來找柯市長,而柯市長知道他們的訴求後,也明確裁示,讓京華城方案送來,要求都發局就提進都委會。但當天,同一天,都發局其實曾上籤柯市長,明確表達希望本案處理要等訴訟後,再依訴訟結果辦理。但柯沒有尊重都發局。
遊淑慧指出,第二次的會議裁示,日期:110年04月21日下午15:00~15:30。柯文哲市長這次裁示:請都發局擔任PM,俟京華城送件後儘速積極協助辦理,並向議員說明進度。當時的背景是:京華城容獎案在都委會和專家小組審議中,屢遭委員質疑對價性、公益性和適法性。其中110年3月18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會中委員擔憂提高容積率的合法性,也擔憂超越現有法令規定給予容積的對價關係,所以會議結論要求京華城修正資料後補提送,再安排第二次會議討論。
於是應議員又找柯前市長說明狀況,請求協助,柯應該瞭解京華城案狀況,是面臨質疑且需補件再審。所以在4月21日的會議中才會指示:〔請都發局擔任PM,俟京華城送件後儘速積極協助辦理〕要求要快、還要積極幫忙,如果不知道狀況,沒有一定要幫忙,會那麼明確指示嗎?但是,110年7月1日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會中委員學者還是持續質疑,關於京華城補送資料之公益性及對價性的合理化,仍要申請單位再再再次修正及補資料。
「而應議員也再次於8月10日來見柯市長談這個案子。」遊淑慧強調,柯市長也做出他的第三次裁示:本案請彭副市長擔任PM,俟業主提送資料及相關說明後,協助儘速提都委會大會審議,並依委員會審議結果辦理。從裁示內容,很明確知道指示一次比一次明確。這次就直接要求,等京華城提送資料後就要儘速提都委會審議。所以京華城這次提的補送資料,相關局處沒有再去做對價性及公益性的估算,也沒再開其他的專家會議,就直接送110年9月9日第783次都委會審議並且通過。
遊淑慧直言,在調查過程中,我們詢問都發局和工務局同仁:各相關局處爲何沒有事先做些對價性估算,同仁坦承:因爲長官交代要儘快。法官認爲柯市長沒有出席都委會,所以會議決議無從得知。但柯市長有出席過他與應議員的三次會。他對京華城案的內容和困難一定有相當瞭解。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