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法官“滅火”記

王逸羣 宋偉瑜

“老張,今年的茄子秧打算怎麼處理?可不能就地焚燒了。”

“耿法官,我肯定長記性了,以後再也不惹麻煩了。”

臨近元宵佳節,山東省蘭陵縣人民法院磨山人民法庭法官耿學軍結束了一天的工作,踏上了回家的路。

這條鄉間小道他已來來回回兩年多,遠遠地看見一片菜地,他突然想到了2024年元宵節時發生的案件,掏出手機撥通一串熟悉的號碼,便有了開頭的對話。

老張口中的“麻煩”,指的是一年前的那場大火。74歲的老張家住蘭陵縣耿墩村,閒暇之餘和老伴在自家菜畦內種植了幾壟茄子,茄子成熟採摘後,茄秧就堆在了地頭。

由於年事已高、體力有限,老張懶得收拾,便點把火將茄秧燒淨。豈料西北風一吹,火勢越來越大,剎那間蔓延到了附近的農機棚。老張趕緊撥打火警119,無奈爲時已晚,農機棚很快就淹沒在火海中。

“眼瞅着要春耕了,我們可指望出租這些設備養家餬口!”“棚子燒成這樣,得給我們一個說法!”農機棚的主人、同村的王家兄弟說道。

王家兄弟五人當初湊錢建起了這個農機棚。火災發生後,王家兄弟找到老張,索要賠償10萬元。但老張認爲對方是獅子大開口,而且自己並非故意所爲,一口咬定“最多給1萬元”。

“我們的棚不能白燒!”“就10萬元,1分也不能少!”老張的態度讓王家兄弟氣不打一處來——地裡的火滅了,王家兄弟心裡的那團火卻燒起來了。

爲了解決矛盾,鎮上、村裡多次組織調解協商,但雙方始終針尖對麥芒。氣不過的王家老三跑到老張家討說法,情緒激動破口大罵,被當地派出所治安拘留。

農機棚被燒還未得到賠償,自己人卻被拘留,王家兄弟的“心火”燒得更旺了。

“去告他!”2024年4月初,案件到了耿學軍手裡。“6名當事人,年齡最大的74歲,最小的53歲,雙方情緒難以掌控,如果處理不好,可能誘發極端行爲。”耿學軍仔細分析案情,這起看似簡單的案子,由於當事人之間的衝突不斷升級,處理起來非常棘手。

想要“滅火”,查清原因是前提。耿學軍第一時間向駐地消防隊、派出所調取相關材料,覈實起火點位於老張的茄子地,起火原因系焚燒茄子枯枝引燃周邊可燃物。

緣由弄清了,可是得賠多少錢,成爲案件最大焦點。耿學軍將老張和王家兄弟請來一起,雙方談談賠償金的事,看看能不能達成和解。

“那些設備修修還能用,我只能給1萬元……”調解中,老張雖自知理虧,心有賠償之意,但一番言語卻是火上澆油,王家兄弟堅持向法院申請司法鑑定。

“依據鑑定結果可以作出判決,但是簡單一判了之並不能真正化解矛盾。”在耿學軍看來,“原、被告經濟狀況較差,司法鑑定不僅增加訴訟費用、加重訴累,還可能引發更大沖突。”

“爭取通過調解找到雙方都認可的平衡點。”第二次調解,耿學軍找來了村幹部。爲避免現場再起衝突,調解團隊採取“背靠背”方式溝通,從法理和情理角度闡明利害關係、疏導對立情緒,並引導雙方互相理解對方困難。

一番努力後,雙方劍拔弩張的對立情緒終於有所緩和,王家兄弟鬆口把賠償金降到了6萬元,而老張也從1萬元漲到了2萬元。儘管雙方意向未達成一致,但耿學軍覺得是個好苗頭。

“再來上一場‘及時雨’,把當事人的‘心火’徹底澆滅。”第二天一大早,耿學軍直奔老張家,替他算了一筆賬,如果調解不成,對方堅持司法鑑定的話,又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從老張家裡出來,耿學軍馬不停蹄地找到王家兄弟,再次勸說他們考慮老張的實際困難,將損失數額降低些。

當天下午,在耿學軍的主持下,老張和王家兄弟又坐在了一起。得益於前期的耐心溝通,雙方心平氣和。最終,老張同意拿出3萬元賠償損失,王家兄弟也欣然同意,雙方當場完成了交付。

“耿法官,多虧有你,爲這事操太多心了。”“感謝法院,我們也能睡個安穩覺了。”老張和王家兄弟說道。

“這事就翻篇了,以後大家還是好街鄰。”地裡的火滅了,更重要的是當事人心裡的火也滅了,耿學軍打心眼兒裡高興。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