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撞死母嬰 外籍夫親屬傳警要求接受道歉 警方迴應了

臺中市公車撞死母嬰,伊拉克籍丈夫的親屬29日用英文在臉書上發文提到警方要求家屬接受道歉,中市警二分局則迴應,警方一切依法行政,絕無要求家屬接受道歉之意。(本報資料照)

臺中市27日晚間發生豐原客運公車轉彎時不慎撞上行人一家3口,致母嬰2不幸身亡憾事,對此伊拉克籍丈夫的親屬29日用英文在臉書上發文,其中第5點提到警方帶着肇事者到家屬面前,要求家屬接受肇事者道歉;對此,中市警二分局迴應,警方一切依法行政,絕無要求家屬接受道歉之意。

臺中市北區學士路與英才路口27日晚上23時許,53歲陳姓司機駕駛豐原客運號公車,由英才路行駛欲左轉中清路1段,不慎撞上行走在班馬線的一家3口,導致李姓母親和1歲兒子不幸身亡;警方初步研判肇因應爲陳姓駕駛未依規定禮讓行人而釀禍。

對此,伊拉克籍丈夫Azeez之親屬29日用英文在臉書上發文,其中第5點提到警方帶着肇事者到家屬面前,要求家屬接受肇事者道歉。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則發出迴應聲明,表示28日11時20許地檢署檢察官於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地下室往生室進行相驗及復訊程序,於12時45分許全案相驗及復訊完畢後,本分局員警依檢察官指示,將陳嫌從偵訊室押解至地檢署辦理後續程序;惟此時家屬亦在偵訊室門外等候,陳嫌行經家屬時突然向家屬鞠躬致意,現場死者父親與陳嫌進行短暫對話後突然情緒激動下跪致意,員警俟他們對話完後立即依法將陳嫌押解前往地檢署,過程一切依法行政,絕無帶陳嫌向家屬道歉情事。

中市警二分局也說,警方理解家屬悲傷心情,協助同仁會耐心解釋臺灣警方事件處理流程,避免因資訊不對稱造成誤解,並盡全力協助一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