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左轉竟然未禮讓行人 婦人走斑馬線慘遭撞枉死
高雄趙姓公車司機左轉時不禮讓行人,黃婦遭撞搶救3天不治,趙男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6月、緩刑2年。(中時資料照)
高雄一名趙姓公車司機,開車行經七賢、自強路口左轉時,竟然不禮讓行人,直接撞上穿越行人穿越道的80歲黃姓老婦,經送醫搶救後3天不治。趙男事後賠錢與趙婦兒子和解,高雄地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他6月、緩刑2年。
去年8月22日中午12點多,趙男駕駛「168」號公車,沿自強一路由南往北行駛,正要左轉進入七賢二路時,黃婦正好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趙男未注意,直接撞上黃婦,黃婦當場倒地不起。一旁路人目睹車禍,吃驚大叫,趙男趕緊打119請求救護車到場協處。
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先將受傷的黃婦送醫搶救,員警也對趙姓司機酒測,測後無酒精反應。黃婦經醫院檢查出顱骨骨折並外傷性顱內出血,搶救3天后宣告不治,黃婦的兒子悲痛萬分,對趙男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趙男坦承轉彎時未注意行人釀憾事,他也願意與趙婦家屬和解,最後雙方也達成共識。法官認爲,趙男經此偵查及科刑教訓後,應能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最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他6月、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