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每月加班100小時猝死!公司辯「健檢有問題」想躲責

工程師因爲長時間日夜顛倒加班,導致心肌梗塞過世。(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在間上市上櫃科技公司擔任助理工程師,上班時間從晚上8點至隔天早上8點,還需長時間加班,他前年1月工作中突然心肌梗塞昏厥,住院一個多月死亡,勞保局認定爲職業傷害,檢方證實事發前一個月李男加班時數達100小時,有健康風險,但公司卻稱李男連續3年健檢膽固醇血壓異常,認爲死亡屬個人健康問題

判決書指出,李男從2011年4月5日起在該公司公司擔任助理工程師,2017年1月26日凌晨在工作時因心肌梗塞昏厥,送醫急救住院1個多月仍死亡;李男母親表示,該公司違反禁止超時加班導致兒子過勞,又未盡僱主保護義務設置AED電擊緊急救治裝置,導致延宕搶救時間,向公司求償312萬8800元。

該公司則說,李男是在工作休息時間被同事發現倒地緊急送醫,且李男長年抽菸,連續3年健檢膽固醇、血壓異常,認爲死亡屬個人健康因素職災,且同事爲免去等救護車時間自行送醫,無延誤就醫過失。

檢方調查,李男在事發前6個月,第1個月超時105小時,前2至6個月總超時558小時,符合「職業促發腦血管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 標準長庚醫院鑑定指出,李男的症狀確實職業促發病症,與病前長時間超時加班、過勞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院判決李母高齡75歲,驟然失去兒子,精神上受有相當痛苦,認爲請求撫慰金以100萬元適當,另加上醫療、看護及扶養費,扣除已請領相關給付、保險等,判處公司應賠償她114萬53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