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管堵死!全住戶說好「不用主臥廁所」他毀約 女家中全糞水怒告
▲因公共管線堵塞,全體住戶協商後約好「不使用主臥廁所」。(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女子控訴,住家公寓107年間發生過糞管迴流、溢出糞水情況,經水電師傅勘查後研判整棟公寓的主臥室糞管均無法使用,因此協商後全體住戶均同意不使用主臥室廁所,未料111年間鄰戶樑男搬回居住後,陳女住家即又發生主臥廁所糞水溢出情形,導致修繕需花費新臺幣10萬元;陳女認爲是樑男使用廁所造成,因此提告求償。高雄地院法官審酌後,認爲陳女無法證明自家糞水溢出與樑男有關,因此判決樑免賠。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住戶陳女表示,107年自家主臥廁所曾發生糞管溢出糞水情形,經詢問其他鄰居後,才知道這已經是該公寓的老毛病,且經水電師傅到場勘查後,發現公寓主臥廁所共用糞管已被疑似水泥等外物塞住無法改善,經里長居中協調後,全體公寓住戶達成共識,約定不使用主臥室廁所;未料111年樑男搬回公寓居住後,陳女主臥廁所又再度發生糞水溢流,在協調時得知樑男家中只有主臥廁所可供使用,因此認定是樑男造成,提告向其求償浴室地板打除、馬桶拆除封管、浴室重作防水、室內地板拆除重鋪、更新門片等費用共10萬元。
對此,樑男則表示,他確實於107年內與全體住戶協議不使用主臥廁所,後搬離該處,直到111年間才返回居住,並使用主臥廁所,同年陳女住處即發生糞水溢出;但樑男辯稱,他回來住時有先測試過主臥廁所可正常使用,住了一段時間後陳女才向他反映,樑男認爲陳女並未將自家主臥糞管封住,應有持續使用,且其他大樓住戶亦有使用該糞管,陳女並未舉證糞水溢出系因他使用廁所所致,因此請求駁回。
高雄地院法官審酌,107年間水電師傅到場察看時,有從糞管抽到類似襪子等異物阻塞,經從陳女住家試水後,研判糞管應該是堵塞在一樓化糞池的接管處,可知該建物糞管於107年間即遭外物堵住。
法官調閱建物謄本,該棟公寓於69年10月完工,迄今陳女住家共發生2次糞水溢出,即107年、與111年間,該糞管已經使用30年有餘,實無法排除系共用之糞管長期使用而堵塞之內部因素致系陳女住家糞水溢出,也無法僅憑陳女說詞即認定與樑男使用廁所有關;況且陳女在審理時表明就糞水溢出是否爲樑男主臥廁所所致一節「不聲請鑑定」,在未有充分證據證明下,請求樑男賠償即屬無據,因此駁回陳女請求,判決樑男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