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遊覽車評鑑出爐 4家優等、29家未達乙等
公路局112年度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今日公佈結果,評列優等業者共計4家、甲等業者共計362家、乙等業者共計491家,另計有29家評列不列等。(本報資料照)
公路局112年度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經3階段作業辦理完成,今日公佈完整評鑑結果,評列優等業者共計4家、甲等業者共計362家、乙等業者共計491家,另計有29家評列不列等(未達乙等),評鑑結果可上公路局網站(https://www.thb.gov.tw/)查詢。
公路局依據業者基本安全紀錄、專業科技化管理及品牌化經營項目進行評鑑,作爲民衆選擇租用遊覽車的參考。第一階段先檢核業者基本安全紀錄,包含肇事及違規紀錄等項目;第二階段由安全紀錄甲等以上業者提出申請檢核專業科技化管理項目;第三階段由符合申請優等資格之業者提出申請,經該局評鑑小組實地評鑑後,評列優等業者共計4家,其等第代表該業者營運安全達到優良水準,具備完善科技化專業管理,且已建立品牌化經營模式。
另有關29家評列不列等業者,其等第意涵是指該業者於評鑑期間之肇事及違規紀錄,未能達到公路局對外推薦的基本要求,並將由監理機關針對業者個別情況輔導改善,促使該等業者降低其營運風險,提升營運安全,以維護人車在外安全。
公路局說明,依據評鑑作業要點規定,業者評鑑等第另有動態調整機制,乙等以上之業者,自年度評鑑結果發佈後,倘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亦將依安全紀錄調降等第。至於評列不列等之業者,於完成改善後可申請檢核半年期間以上之安全紀錄,經確認已達乙等標準者,改列爲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