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投宿女友親戚家 撫摸12歲、1歲小姊妹下體猥褻
▲宜蘭一名12歲女童遭表姊的未婚夫猥褻。(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宜蘭縣24歲徐姓男子做工人爲業,2014年春節期間因與家人大吵,投宿未婚妻的表姑家中,與未婚妻及其12歲表妹同睡一張牀。但萬萬沒有想到,徐男不僅不知感恩,竟還禽獸不如地趁睡覺時猥褻小表妹,搓撫其下體約10分鐘之久,經被害女童告訴老師後曝光全案,被宜蘭地院在12日依妨害性自主判處8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徐男2014年2月4日至同年月20日借居於被害女童家中,某天睡覺時,看身旁的未婚妻已睡着,竟將手越過她的身體,伸向她身旁的小表妹,隔着褲子撫弄褻玩其下體長達10分鐘。原本睡着的女童在猥褻過程中嚇醒,但一時不知道怎麼辦,最後才以轉過身體的方式解圍,之後她將事情告訴表姊,還說她年僅1歲的妹妹之前也有被摸,但表姊卻跟她說不要告訴爸爸,她找一天帶徐男出來給她罵。
被害女童後來向老師吐露案情,讓老師通報社會局通知她父母,她父母聽到連1歲女兒都遭猥褻非常生氣,徐男還因此帶着兩名被害女童及未婚妻躲藏在工地,但最後還是落網。法官審理認爲,徐男爲逞一己性慾,罔顧人倫,對年幼之被害人趁機猥褻,戕害其身心正常發展,行爲可訾,應予非難,依法判刑8個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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