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評|金花股份及多名高管再次挨批 遏制“小錯不斷”現象亟待監管創新

每經評論員 賈運可

1月14日晚間,金花股份(SH600080,前收盤價8.02元,市值29.94億元)發佈公告稱,因存在多項違規行爲,公司及公司董事長邢雅江、總經理兼代財務總監韓卓軍、董秘孫明等三人被上交所予以通報批評。值得注意的是,自2019年年底至今,金花股份及董事長邢雅江等人員,已經累計收到上交所、中國證監會等處罰信息多達60條。公司這種“債多了不愁,蝨子多了不癢”的狀態,不僅讓公司內部治理問題暴露無遺,也引發了市場對現有監管手段威懾力的擔憂。

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基石,但金花股份顯然並未將其當作企業發展的根本準則。從財務信息錯誤、高估利潤到未及時披露關聯方資金佔用,再到挪用募集資金炒股,種種行爲無不表明,公司缺乏嚴謹的內部控制和合規意識。“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現象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也降低了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爲的震懾力。

現有的處罰手段對類似金花股份這樣的公司顯然難以產生根本約束力。一方面,通報批評或記入誠信檔案等方式雖然能對市場形成一定提醒,但對公司運營和股價影響有限。另一方面,現有監管手段的威懾力多集中於“大錯”,如重大財務造假或惡性欺詐,但對持續性“小錯”的處理力度偏弱,這使得一些公司在合規邊界上游走,導致違規行爲層出不窮。

因此,現階段有必要對監管手段進行創新和完善。例如,可以借鑑信用評分體系,建立資本市場的公司信用積分制度。針對上市公司的信披違規、財務造假、關聯交易等問題,明確扣分標準,當累計扣分達到一定警戒線時,監管層可啓動強制退市程序。這種制度一方面能夠讓企業認識到“小錯”也有大代價,迫使其改進治理;另一方面,也可爲投資者提供更直觀的風險警示指標,有助於提高市場透明度和效率。

需要指出的是,建立信用積分制度並不意味着“一刀切”的退市處理,而是通過量化的積分規則,逐步累積監管威懾力,其根本目的在於“治病救人”。對於積分接近警戒線的企業,可以增加問詢、現場檢查等監管措施,並明確要求企業限期整改。如果整改無效或繼續違規,才進入退市程序。這種遞進式的懲戒機制既能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也能強化市場對違規行爲的零容忍態度。

金花股份的種種問題表明,僅靠通報批評或自律要求已不足以遏制部分企業的違規衝動。通過引入更具威懾力和操作性的制度設計,比如信用積分體系,可以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的規範化和健康度。這不僅是對市場長期穩定發展的保護,也是在加強監管與企業自律之間找到新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