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日益增加 北市試行增設第二派出所副所長
臺北市警局將在繁重派出所增設第二副所長一職,大安分局有5個派出所入選。〔謝明俊攝〕
臺北市警政將出現新變革,爲因應複雜轄區派出所日益增加的工作量,臺北市警局將對警勤區超過40人以上,或是工作繁重的派出所,增設第二副所長一職,來分擔原有所長、副所長的工作負荷,市警局目前選定31個繁重派出所試行,並自明年元旦起開始。
目前市警局選定試行增設第二副所長的分局中,以大安分局數量最多,以現有警勤區數量而言,大安分局就有敦南所、和平所、新生所、瑞安所、安和所、羅斯所、臥龍所等7個派出所,都是超過40名警勤區的繁重派出所,其它像是前總統馬英九宅邸所在地的文山二分局興隆所、治安環境複雜的中山分局中一、中二派出所,以及萬華分局桂林、漢中派出所,都因轄區治安狀況複雜繁重,都成爲試行增設第二副所長的重點派出所。
臺北市警局是因應首都治安狀況需要,以及日益繁重的派出所的工作量,認爲有必要在繁重派出所,增設第二副所長,來分擔所長、副所長的平日工作負荷,以及派出所輪值勤務等,經過市警局提出需求評估報告,送交臺北市政府覈准後,本月初,已發文至各各有增設第二副所長的分局,展開人選提報推薦作業。
第二副所長人選資格,是由分局長及各派出所所長開會討論評選,基本原則是以巡佐以上人員爲主,工作表現優秀,處事積極認真者爲優先,分局決定推薦人選後,送至市警局覈定後發佈派令,第二副所長比照副所長,一樣可領領導加給,職務代理是所長第二職務代理人。
目前,獲指定增加第二副所長的分局,都在積極進行人選推薦評定作業,待整人事評比作業完成,市警局將定於明年元旦起正式試行,並將視試行成效,決定是否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