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兩小時未領得薪資 臺中砂石車駕駛持鋁棒討公道觸法
臺中市黃姓男子因與前老闆有薪糾紛,今天下午3時許帶着顏姓女友去向前老闆索討,一言不合下,返回車上拿了支短鋁棒返回屋內要找前老闆算帳,被其他員工拉下。警方據報趕往,黃男和其女友已駕車逃逸,警方找出他身分,傍晚將他約談到案,依恐嚇罪嫌函送法辦,女友也被列關係人一併函送。
據瞭解,黃姓男子(32歲)上個月12日在大里受僱爲一家公司的砂石車司機,上午還出了兩趟車,但黃姓前老闆(47歲)以他上午遲到,唸了他幾句,未料黃因此不滿逕自離去。
本月10日是公司的發薪日,黃原以爲自己應該也有薪水,但他並未領到。不滿下,他今天帶着女友一起去向黃姓前老闆索討,但黃姓前老闆認爲他做不滿一天即自行離去,所以不給他錢。黃男不滿下,即衝回車上拿了短鍋棒想替自己討公道。
霧峰警分局下午據報,指大里區德芳南一街民宅有多人打架,立即啓動快打部隊到場,但到場已無打架情事。黃男在公司僅留有通訊軟體連結,公司也無他的電話。警方於是根據他駕車載着女友離去的影像,從車牌查出他的身分,再打電話將他約談到案。
黃姓男子到案才知自己一時衝動,竟要吃上恐嚇罪官司,另也不平工作了約兩小時,最後卻分文未得,心中十分不平。
臺中市勞工局說,雖然沒有寫下勞動契約,但口頭約定亦可成立勞動契約。雖然僅工作約兩小時,仍應給付薪資,例如是月薪資就應以月薪折算一日多少薪資,再算成小時給付。
霧峰警分局下午據報,指大里區德芳南一街民宅有多人打架,立即啓動快打部隊到場。圖/民衆提供